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反毒網路動畫比賽

社團法人台南市噶瑪噶居戒癮協進會


「反毒網路動畫比賽」辦法



壹、 目的:

黑道幫派入侵校園無所不用其極,青少年常於不自覺被誘惑、控制,為呼籲青少年應珍惜自己,拒絕毒品的誘惑,也積極從灰暗面走向光明面,塑立青少年積極進取、自愛自信的健康形象,藉由網路動畫比賽的公開甄選,認清毒品的為害性及學習如何拒絕誘惑,並勇敢向毒品說不。

台南市噶瑪噶居戒癮協進會多年來致力於藥物濫用防治宣導等反毒工作,因台灣毒品問題將日趨嚴重,若不積極防治,後果堪虞!

貳、指導單位: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毒品危害防治中心。

叁、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噶瑪噶居戒癮協進會

肆、參賽對象: 國小、國中、高中、社會(含大專院校)等組。

伍、作品繳交時間:收件自99年9月1日民國99年12月05日止

陸、作品繳交方式:

(一) 參賽作品需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乙片並填寫報名表,以掛號方式郵寄至(70448)臺南市北區公園北路217號「台南市噶瑪噶居戒癮協進會 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反毒網路動畫比賽徵件活動」。作品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並請妥善包裝。

(二) 報名表請至本協會網站(http://www.aftter.org.tw)下載。

柒、參賽作品規定:

(一)比賽主題:如何拒絕毒品誘惑?

(二)作品規格及內容:

1. 製作3分鐘以內之Flash動畫,電子檔案內容需含Flash原始檔(.fla檔)及影片執行檔(.swf),影片原始檔請以1024×768pixels儲存,並確保圖形色彩不失真,錄製成標準光碟片(DVD)1片,且確認影片可在Flash player 8環境下正常播放。

2. 作品形式需以Flash來呈現(需注意作品素材使用版權、著作權,若有侵權,將取消參賽資格及追還獎項),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並得供租稅教育及宣導使用,不另給酬。

3. 如使用音樂或其他具著作權素材,請檢附合法使用說明(版權、著作權授權書)。

4.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備份留存。

5. 動畫內容請勿出現可以辨識參賽者資料的文字、圖像、聲音等。

6. 每片光碟片限存1件作品。

(三)注意事項:

7. 每件作品參賽者限1人,報名表上需詳填個人真實資料,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8.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

9. 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10.若事後發現得獎作品有違反相關法令者,主辦機關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及獎品,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捌、.評審方式:

(一)專業人員評審:

評審小組人員: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南市毒品危害防治中心、

專業人士、李理事長等四人,

評審階段: 1、初審 2、複審

評審標準: 評審團訂定

評比比例:60%

(二)網路票選:

網路票選方式:登載於台南市噶瑪噶居戒癮協進會網站

網路票選時間:自99年12月10日至99年12月20日止

評比比例:40%

玖、得獎名單將以書面通知及上戒癮協進會網站查詢。

拾、獎 勵 :

分國小、國中、高中組、社會組,每人限得一獎,

(一)國小、國中、高中組各取

第1名:1名,獨得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1名,獨得獎金 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1名,獨得獎金 3,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 作:5名,各得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社會組(含大專院校)

第1名:1名,獨得獎金2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2名:1名,獨得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3名:1名,獨得獎金 6,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 作:5名,各得獎金 4,000元及獎狀乙紙。

拾壹、宣傳方式:

(一)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發文至各校。

(二)以LED電視牆方式宣傳。

(三)本協會網站宣傳。

(四)其他方式宣傳。

拾貳、領獎方式:

(一)以掛號郵寄方式個別通知學校及中獎者。

(二)前三名得獎者,於99年12月26日假台南左鎮”噶瑪噶居寺”頒獎。

(得獎人路途遙遠者補助車馬費1500元)

(三)佳作者,以郵局匯票郵寄得獎人。

拾叁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機關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資料庫